| 中学办理转学、借读手续程序须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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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日期: 2009-12-10 阅读: 1722 次 发布人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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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中学办理转学、借读手续程序须知 | 窗口名称 | 服务内容 | 办理程序 | 申请资料 | 办理时限 | 注意事项 | 联系电话 | | 中教科 | 受理市直中学学生转学、借读等有关学籍的申请和审批,由市教育局中教科承办。 | 1、向双方学校、教育主管部门领取或到网上下载转学、借读申请表; 2、到双方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(教育局)审核盖章。 | 1、 转学:转学申请表(一式四份)、新生入学录取登记表、学籍卡原件、义务教育登记卡、转学证明书或转出回执、户口簿原件(经核查后留复印件)。 2、 借读:借读申请表(一式四份) | 凡符合转学、借读条件且材料完整的,立即给予审核批准。 | 转学、借读手续一般在学期结束前或开学后半个月内办理。 | 8568801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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