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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学办理转学、借读手续程序须知
日期: 2009-12-10 阅读: 1722 次 发布人:
      

 

中学办理转学、借读手续程序须知

窗口名称 服务内容 办理程序 申请资料 办理时限 注意事项 联系电话
中教科 受理市直中学学生转学、借读等有关学籍的申请和审批,由市教育局中教科承办。 1、向双方学校、教育主管部门领取或到网上下载转学、借读申请表;
2、到双方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(教育局)审核盖章。
1、 转学:转学申请表(一式四份)、新生入学录取登记表、学籍卡原件、义务教育登记卡、转学证明书或转出回执、户口簿原件(经核查后留复印件)。
2、 借读:借读申请表(一式四份)
凡符合转学、借读条件且材料完整的,立即给予审核批准。 转学、借读手续一般在学期结束前或开学后半个月内办理。 8568801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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