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闽将建课业负担监测制度处罚违规责任人
日期: 2010-3-5 阅读: 388 次 发布人: 陈海滩
      

    3日,从省教育厅获悉,我省今年将开展“办学行为规范年”活动,建立区域内中小学课业负担监测、举报和公告制度,对于经查实的违规办学学校,主管教育局将采取通报批评、责令整改、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等处罚措施,并对相关责任人给予严肃处理。

    我省还将进行随机抽查,对存在严重违规办学行为的地区和学校进行全省通报,对违规办学的达标高中,还将对其采取黄牌警告、达标晋级资格“一票否决”、达标降级、撤消达标校等处理措施。

  今年省、市、县级示范性幼儿园均要开展面向社区0~ 3岁幼儿家长和看护人员的早期教育工作,成为本区域早期教育指导、咨询服务中心。

  今年我省将学前教育纳入新农村建设规划,要求“每个街道办事处所辖范围内至少要有1所公办园、每个县至少建有1所县级公办实验园、全省98%的乡镇建有独立设置的公办中心幼儿园”。要求到年底,全省已办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的乡镇数占乡镇总数的比例要从87.8%增加到92%,2012年达到98%;每个县(市、区)要有60%以上的行政村建有1所幼儿园或在小学(教学点)附设学前班(幼儿班),2012年实现全面覆盖。

  今年秋季新学年开始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广、使用小学新课程管理系统,实现中小学新课程管理系统的一体化。同时,将构建中小学教学质量监控机制,制订初中、小学学业评价标准,研究中小学教学质量过程性评价体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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